這里,需要強調的是,
山東職教高考面臨的突出問題是技能型考試該如何考,這關系到職教高考的公平性和科學性。選擇哪些試題、考察哪些技能、設計何種載體,都是影響考試信度與效度的關鍵。
職教高考與普通高考的大區別,就在于其考核科目、考核內容、考核方式等方面突出實踐導向。職教高考制度改革勢必為高職教育人才選拔、專業建設、人才培養帶來新的機遇與挑戰。對此,可考慮聯合協會、企業、高校、課程專家開發專業標準、課程標準等,優化職業技能考核辦法,根據不同專業所學知識和技能的共通性將其匯集成一個專業大類,設置相應考試科目,以便與高等職業教育專業大類之間建立對接關系。

在專業大類劃分后,其大類中的基礎知識也應納入職教高考的考試范疇。這不僅能滿足高職院校對學生職業技能的要求,也有利于推動中職學校重視學生職業技能的培養,突出職業教育類型特色。
還要注意的是,目前各地的高職分類考試改革方案雖然包括了多條考試招生路徑,然而考試成績卻難以在縱向和橫向上實現互換,無法為學生提供充分的高等教育選擇權,評價結果呈現“孤島化”。比如,中職生憑借分類考試成績很難進入普通本科高校,本就稀缺的機會也因招生計劃少而難以形成規模和影響,高職分類考試成績和普通高考成績之間沒有實現互換機制。
因此,建議職教高考在招生錄取上開展平行志愿投檔改革,探索“一檔多投”的錄取方式。采用普通高考制度與職教高考制度并行,考生部分科目成績在兩種高考制度下可按規則轉換成對應成績,同一個考生可以多次投檔。若考生在春招時沒有被錄取,不影響其在普通高考中錄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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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考和普考在人才選拔方式上有所不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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